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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成果管理制度

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:5864日期:[ 2012/12/11 ]
        一、医院科技成果管理实行分级管理、客观公正、逐级上报、严格鉴定、推广应用、讲求实效的原则。
        二、申报科技成果鉴定的条件:应用类研究成果应达到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以上,方法和技术路线成熟,技术资料齐全,数据可信,实验结果具有可重复性;经应用和推广,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;理论性成果应已在全国性学术刊物、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刊物、会议公开发表,并得到学术界公认,方可进行成果鉴定。
        三、申报科技成果鉴定,课题负责人应提交成果主研人员的排序名单,主研人员须对排序无异议。如出现较大分歧,由科教科或院领导进行协调。
        四、科技成果分为理论性成果,应用性成果和软科学成果;成果鉴定的方式有:检测鉴定,函审鉴定、会议鉴定。成果鉴定的方式由科教科与课题负责人共同商定,院领导同意,报组织鉴定单位审批决定。
        五、申报评奖的科技成果,由课题负责人按申报要求整理资料,装订成册,科教科审核、加盖医院印章后上报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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