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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内科研基金管理办法

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:6531日期:[ 2012/12/11 ]
           一、为了促进医院科研水平的提高,为申报高层次的课题奠定基础,同时培养青年医、技、护人员的科研思维和科研能力,医院设立院内科研基金。
        二、院内科研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具有较高学术水平,有一定先进性、新颖性、实用性,能够在1-2年内取得初步结果,争取上级资助的科研苗圃课题。
        三、院内科研基金课题原则上每年招标一次,资助强度每个课题一般1-2万元。
        四、院内科研基金课题实行自由申请与单位引导相结合的原则,申报时间为每年的第1季度。每次招标之前,由科教科根据医院的业务发展方向和业务重点,制定招标指南及申报要求。申报者根据招标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,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,报科教科。
        五、对符合要求申报要求课题由院学术委员会评审,择优资助。资助或立项课题由医院行文公布。
        六、课题下达后,课题负责人应拟定具体实施方案,科室应在人力、时间上尽可能给予支持,保证课题按计划完成。
       七、课题的其他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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